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创作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试行)
为调动我院教职工参与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学院科研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学院科研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凡是我院在职教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均可申报创作、科研成果奖。
一、评审程序及原则:
(一)程序:
学院创作、科研成果奖的申报,须由我院教职工本人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申报表、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科研处建档备案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经公示后给予奖励。
(二)原则:
1、根据学院的奖励不重复原则,获得 “创作、科研成果”多项奖项的,按最高奖项的条件申报一项奖项,不予以叠加。已获得学校资助或奖励的成果,均不可再次申报奖励。
2、我院教职工独立完成的创作、科研获奖成果,按全额奖金给予奖励;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排名第一完成人按60%奖金给予奖励,其余完成人按40%奖金给予奖励;与其他单位人员合作完成的创作、科研成果,排名第一完成人按60%奖金给予奖励,其他单位人员不给予奖励;其他单位人员为排名第一完成人的创作、科研成果,我院职工参与的按30%奖金给予奖励。
3、创作、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必须在完成学院绩效工资考核所规定课时量前提下予以实施。
4、创作、科研成果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有关规定,可折合课时量。折合课时量指教师按学院绩效工资考核规定,未完成课时情况下,当年成果一次性折合未完成课时。折合课时量不得折算成超课时费。
二、奖励类别及等级:
(一)、创作成果
1、一类创作成果:指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专项美展,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与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专项美展及设计展,以及“北京双年展”、“上海双年展”、“广州三年展”等经院学术委员会确认的相同级别的全国性综合美展及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作品。
2、二类创作成果:中国美协各艺委会(中美协23个艺术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单项美展,全国其他专业协会、学会(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主办的全国艺术或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作品。
3、三类创作成果:天津市其他专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各类艺术及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作品。
4、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未列入以上的国内重要艺术展览的获奖与入选作品,为四类创作成果。
以上成果均须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认定。
(二)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分为国家级、市部级、局级,以及学院安排的临时性设计任务。
以上成果均须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认定
(三)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分为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学院安排的临时性教学活动。
以上成果均须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认定
三、其他
院行政管理人员获得科研奖项以外的各级奖励(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由相关部门认定,予以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
四、奖励标准:
见附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成果奖励标准
奖励类别 | 成果分类 | 等级 | 奖励金额 | 折合工作量 | |
创作成果 | 一类创作成果 | 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专项美展,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与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专项美展及设计展,以及“北京双年展”、“上海双年展”、“广州三年展”等经院学术委员会确认的相同级别的全国性综合美展及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作品。 | 金奖 | 3000元 | 240课时 |
银奖 | 2400元 | 200课时 | |||
铜奖 | 1800元 | 160课时 | |||
优秀奖(入选) | 1200元 | 100课时 | |||
二类创作成果 | 中国美协各艺委会(中美协23个艺术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单项美展,全国其他专业协会、学会(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主办的全国艺术或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作品。 | 金奖 | 1800元 | 100课时 | |
银奖 | 1200元 | 80课时 | |||
铜奖 | 900元 | 60课时 | |||
优秀奖(入选) | 600元 | 50课时 | |||
三类创作成果 | 天津市其他专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各类艺术及设计展的获奖与入选作品。 | 金奖 | 1200元 | 40课时 | |
银奖 | 900元 | 30课时 | |||
铜奖 | 450元 | 20课时 | |||
优秀奖(入选) | 300元 | 10课时 | |||
四类创作成果 |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未列入以上的国际、国内重要艺术展览的获奖与入选作品。 | 金奖 | 900元 | 30课时 | |
银奖 | 600元 | 20课时 | |||
铜奖 | 450元 | 15课时 | |||
优秀奖(入选) | 300元 | 10课时 | |||
科研成果 | 国家级成果 |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 | 重点课题 | 3000元 | 240课时 |
普通课题 | 2400元 | 200课时 | |||
市部级成果 |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 | 重点课题 | 1800元 | 100课时 | |
普通课题 | 1200元 | 80课时 | |||
局级成果 |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 | 重点课题 | 1050元 | 50课时 | |
普通课题 | 600元 | 30课时 | |||
学院安排的临时性设计任务及教学活动,根据实际工作,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给予相应奖励。 | |||||
教学成果奖 | 教育部(国家级) |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 | 一等奖 | 3000元 | |
二等奖 | 2400元 | ||||
三等奖 | 1800元 | ||||
优秀奖(入选) | 1200元 | ||||
省教育厅(省级) |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 | 一等奖 | 1800元 | ||
二等奖 | 1200元 | ||||
三等奖 | 900元 | ||||
优秀奖(入选) | 600元 | ||||
学院安排的临时性教学活动,根据实际工作,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给予相应奖励。 | |||||
先进奖励 | 国家级 | 经相关部门认定 | 3000元 | ||
省部级 | 经相关部门认定 | 2400元 | |||
局级 | 经相关部门认定 | 1200元 | |||
院级 | 经相关部门认定 | 600元 |